今年4月,网友在《直通屏山》上留言反映将乐县古镛镇桃村的养猪场违规占用田地建设,污染周边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收到网友投诉后,古镛镇政府成立联合小组赴现场调查,在查证污染问题属实后立即制定了处置办法,并督促违规养殖场逐步整改到位。
养猪场地处畜禽可养区范围 曾非法占用农田
记者了解到,网友反映的许门垅生猪养殖场位于古镛镇桃村许门垅地段,距离金溪2公里,距居民点500米,地处将乐县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可养区范围内。该养猪场经营人为2016年将乐县生猪养殖拆迁户之一,于2017年5月搬迁至桃村许门垅地段可养区内新建生猪养殖场。
据古镛镇政府介绍,养殖场建设初期,经营人曾签订保证书,保证新养殖场会按照要求控制养殖规模在250头以下,并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但该养殖场在建设过程中,被国土部门检查发现涉嫌非法占用农保田。将乐县国土局于2017年6月9日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拆除农保田内所有建筑物并恢复耕地原状,其中包括7口污水处理氧化塘。该养殖场于2017年12月对非法占用农保田设施进行拆除,但未再建设新的污染治理设施。
现场查证污染问题属实 联合检查组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5月9日,古镛镇政府会同将乐县河长办、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到现场对许门垅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现有生猪存栏量近280头,超出约定养殖数量;建有漏粪式猪舍8座,猪舍清理采用水冲法,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桃村溪。
联合检查组立即要求该养殖场组织清理生猪,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将养殖废水引入氧化塘处理,防止废水继续外排污染河流。
将乐县环保局已进行处罚 违规养殖场将逐步整改到位
经将乐县环境监测站检测,许门垅养殖场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096mg/l,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超标1.74倍。5月10日,将乐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该养殖场超标排放养殖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5月11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养殖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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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养猪场污水处理很重要!!